第六百零六章 青红皂白(上)
作品:《 在大唐窃国的日子》去了势最听不得的就是“不行”两个字,尤其是展现男儿雄风的时候,麻烦的是有些事他们就是做不了,不服软还要逞能,真是他妈的死要面子活受罪。
王毛仲那个瓜皮也是,非要把儿子健全的锤子给阉人看,再好脾气的人也受不了这么激,更何况还是高力士,他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纯粹是自找的。
能日女人而已,多大的能耐,宦官和外臣就为了屁大点地事争得你死我活。
“走吧,去兴化坊。”王守善沉住气,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看向二人,他们两个都看着他“你们该不会都不知道该怎么去吧?”
“咱家平时只在宫中和十王宅走动。”程元振振振有词地说,仿佛那是件多得意的事似的。
“学生平时都住在国子监,只是偶尔找叔叔。”吴晓有些惭愧,王守善也不想责怪他,学生留校读书是正常的。
长安的路修地四四方方还是不好找,没办法,这个城市太大了。
王守善拦着了一位路过的乡党,打听去兴化坊的方向。
“哦,你往西走,过了朱雀大街你再问。”那个乡党热情地说“那边住的都是皇亲国戚,几位郎君可要小心点。”
皇亲国戚又怎么样?杨家人以前还是重新将分裂的天下统一起来的皇帝呢,结果如今还不是成了要仰人鼻息的二王。
三人都没将那人的警告放在心里。
“你会骑马吗?”王守善问吴晓。
“刚开始学。”吴晓的脸都羞红了。
“上来吧,咱家带你。”程元振坐在马鞍上朝着吴晓伸手。
马这东西买得起养不起,草原上是没所谓的,到处都是草,随便吃就是,可是到了内地就没有那么多地来放牧,还要花钱给马准备料草,与其把钱花在妓女身上买虚无缥缈的情情爱爱还不如买点草料实惠,马还能驮着人跑呢,花在她们身上能图个啥。
在太仆寺有马籍的马都是有烙印的,一般在马臀的左边或者左后腿上,满腹怒气的王守善要上马的时候才发现它居然烙了个风字印,虽然不至于像龙形印那么显眼,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宫里的马。
“程公公,咱们的马好像该换了。”王守善指了着程元振的马臀说“过朱雀大街会有很多金吾卫,会被发现的。”
“没关系。”程元振把外面的褙子脱了,露出了里面的宦官朝服“走吧。”
吴晓最终还是没有跟程元振共乘一骑,相比起这个同样黄皮肤黑眼睛的同胞,他似乎觉得王守善这个西胡儿更好相处一点。
“干辟头这一行有个规矩,只能杀九十九个人,杀满了九十九个就必须转行,李三亩后来在丽景门当过一段时间门夫。”等王守善也上了马,程元振在他身后低语。
门夫也是色役的一种,有的地方规定必须要残疾人担当,那个李三亩确实是个瘸腿,不过在例竟门当门夫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老百姓恨来俊臣恨到把他给徒手分尸了,他的爪牙自然不会有好下场,要是被人知道那个经常给德贤观里的娃娃们送肉吃的李叔叔是来俊臣的手下,他肯定没法在永和坊呆下去了。
“你是怎么抓住那个姓李的把柄的?”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这人特别怕鬼。”吴晓笑着说道“他明明很穷,每年清明和中元都要买很多东西来祭奠,一边烧还要一边自语,那个临刑前痛骂武则天的郝象贤就是他杀的。”
断头之前死囚一般都要交代遗言的,不过在则天朝没这个规矩,所有死刑犯嘴里都要塞木丸,就因为这位老兄在刑场上骂她骂得太缺德了,当时他说得话被人变成了歌摇铃到处传,武则天和假和尚薛怀义干的龌龊事就是通过他的嘴被人尽皆知的。
还好他来了,不然家里藏着这么个祸害,玊玉还不知道会遇上什么危险。
太过善良也不是好事,有些人是不值得救的,不过他现在需要李三亩的手艺,这人皮李三亩说不定还要继续剥下去。
朱雀要是不能浴火重生就只能变烧鸡,比起当鱼肉他更喜欢当刀俎,到底是哪个狗日的出卖了老子。
王守善有些心不在焉地想着,跟着程元振一起打马向西城奔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