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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再次翻供?

作品:《 国民律师》

与此同时。

兖州市,看守所内。

“砰!”

“朱大力,我劝你不要不识抬举!”

“短短半个月,反复更改两次口供,你这是在藐视司法!”

“我没啊,我...我当时就是有点害怕,所以...没办法,只能说谎,说有人让我死,不然那个法官要是判我刑怎么办......”

“强词夺理!你!”

“......”

审讯室中,几道拍桌子的声音不时响起。

只见,昏暗的室内。

三名检察官此时坐在审讯桌前,三人脸色均不是太好看,赵谦脸色红一阵白一阵,最终,挂上婴儿胎青一般的青色。

他铁青着脸盯着审讯桌对面的朱大力,后牙槽紧咬。

朱大力此时畏畏缩缩的,他将自己身体缩起来,两肩互相挤着,低着头边说话边看着面前众人的脸色。

“砰!”

一只巴掌狠狠敲在桌面,响亮的声音在整个审讯室内回荡。

“朱大力,我劝你不要挑战司法的底线!”

岳峰满脸怒容,那双带火的眸子射向对方,语气中压着自己的愤怒。

对方...又改口供了。

是的。

继对方,从良好认罪的态度更改为‘有人买命’后,在6月21日的现在,再次更改了口供。

改成.....

因畏罪,所以才选择杜撰虚假内容,企图逃避法律的裁决!

对方所言,案件真实信息就是朱大力自己杀了张木山,而并非有人来买命,让他替死......

“哪...哪有......”

朱大力咽了咽唾沫,讪讪地说道。

但他的眼神中全然没有害怕与恐惧的神情,当然,这很正常,毕竟,对方已经在承担着死亡的威胁,难道还会怕几个检察官言辞审讯?

见此。

几人深吸一口气,没再多说什么,只是狠狠剜了他一眼。

接着,审讯室就留裴检察官一人。

赵谦和岳峰则是站起身,向外走去。

“吱~”

审讯室的门开了,两人走出,大门关闭,将双方人隔绝开来。

一出门,赵谦便再也忍不住了,拳头紧攥,怒声开口道:

“该死,这个畜生!”

三番两次更改口供...且第一次是庭审翻供,第二次是庭审后短时间翻供!

对方就好像是故意让官方吃苦头,特意挑选的翻供时间一样。

不说别的。

现在外面有关‘替罪’‘替死’的舆论闹得沸沸扬扬,整个兖州市都在关注,就连省厅也打来电话问了又问。

随后呢?随后这个关头上,朱大力说自己没替死......

法官此时若是在舆论的基础上,按照第三次供言,宣判朱大力有罪死刑,你猜外面的舆论会怎么说?

百分百会化成海啸,将兖州市整个公检法系统淹没一遍!

“严密和朱大力见过面?”赵谦思来想去,最终皱眉,看向岳峰询问。

岳峰顿了顿,接着摇头。

“没见过...呵,说起来,这应该已经算是违规了。”

从庭审结束后,对方律师和被告人之间就没见过面,很明显,这已经不符合寻常流程...甚至可以说得上违规。

毕竟,一起刑事案子,辩护律师无法和被告人取得联系...说出去都显得有些荒谬。

可即便如此,双方没见面。

朱大力...依旧选择翻供!

“刘秀芬跟朱大力提起了离婚,就财产分割,对孩子一事朱大力提出异议。”

“司法鉴定机构派人来鉴定了双方血缘关系...鉴定是加急的。”

岳峰从口袋中抽出一根烟将其点燃,接着放在唇边,边吸,边流露出惆怅的表情。

“一天...也就是24小时,报告就打印了出来!”

“呵呵,离婚程序我们无法拖延,已经超出了检察官的权限...对方大概是利用这点,侧面向朱大力传递的消息。”

赵谦忙地问道:“没血缘关系?”

岳峰摇摇头。

“是亲生的。”

赵谦脸色一变,拳头紧攥,“难怪...难怪,对方突然变得有恃无恐起来!”

孩子是亲生的,对方最后一个认罪的顾虑也没了......

那么,在本就是绝症患者的情况下,朱大力...确实是天不怕地不怕。

哪怕现在更改口供效果不大,且只能引来厌烦...但话又说回来了。

对方是绝症患者。

是一具会动的尸体!

他还需要顾虑什么?难道,你还能让尸体‘去死’不成?

诚然,威胁家属有用,但他们是检察官,这种事做不出来也不会做。

“严密那边怎么样了?能下手吗?”

赵谦将口中的烟抽尽,眼神一凝,准备找个突破口。

岳峰再次摇头,“呵,这海城的律师...精的跟猴一样。”

“他的所有行为都是合法合规的正规流程,哪怕这起案子真就是替罪,严密也没有半分锅。”

赵谦脸色有点难看,低声唾骂着,“讼棍!”

对方做民事离婚是正常操作,给朱大力辩护,让其认罪也是正规操作。

虽然严密看起来参与案子掺和的较深...实际上,哪怕案子被查清,也找不出对方半点参与‘伪证罪’的证据,最多只有孙虎的指认,但也仅限于口供指控。

没有一点意义。

两人沉默半晌,面色均是有些疲惫之色。

案子...又陷入死胡同了。

孙虎朱大力严密不漏破绽,案发现场过去两个月一点线索都不存留。

那么,案子就只能以目前这种姿态登上庭审。

登上庭审,案子就要再次休庭,可一旦休庭......

赵谦忍不住说了一句,“不能休啊,再休庭,下下次开庭,可能就是半年后了!”

“半年后是春节,司法人员放假,开庭最快也会到二月。”

时间到了二月份,先不说案发现场真就一丁点齑粉般的线索都不存在。

单单是朱大力,他本人的身体就不一定能扛住!

“我知道!”

岳峰罕见地有些烦躁的开口,他叭叭的抽着烟,思绪清晰。

“他患有胰腺癌...发病前的两年已经度过,接下来两年内身体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衰竭。”

“可能两年后死,也可能一年后死,甚至...说不定半年后就病死!”

“一旦病死...案子就彻底没办法了。”

寻常的案子休庭就休吧,休个一年半载的,等有证据了再查就行。

但这案子不行。

时间过长朱大力就会死!

他以什么身份死的?‘被告人’!

所以,只要朱大力一死,那么,在司法上,基本就能判定案件的被告人身死,程序无法进行推进...就像原告人。

原告人一死,民诉追责自动解除,案子不再有‘民诉’这个概念。

朱大力死了也是一样的效果。

届时,哪怕找出了孙虎动手的证据,但在‘朱大力认罪在前’,且死无对证的情况下,证据的作用也十不存一。

除非是铁证!可什么铁证,能扛着住数年的风吹日晒?

“民诉律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