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棉袄里的回执
作品:《 八零军嫂:首长回来晚了》回执在水里泡过,薄得几乎透明。
沈知夏没有展开硬折,先用两块干净棉布吸去潮气,再把纸平铺在炕桌。小满外套洗过不止一次,这张纸却夹在内衬最深处,大约周桂芬当年匆忙藏进,后来自己也忘了。
陆沉川站在门外,等她允许后才进来。他只看一眼便认出汇款附言是自己的字。
“四十元。”他说,“1981年十一月,给你和小满过冬。二十元买棉花和布,十元给小满看病,十元由你自己留用。”
沈知夏想起那个冬天。
小满还不到两岁,夜里咳得脸发紫。她想抱孩子去县里,周桂芬说钱要留给陆建民交学艺费,只给她一小团受潮棉花,让她把旧袄拆了续上。那团棉花发黄,有股霉味,她晒了三日才敢塞进孩子衣里。
“我得到的就是那一团棉花。”
“有多少?”
“不到一斤。是不是用这笔钱买的,我不能确认。”
“药钱呢?”
“没见到。”
“十元自留呢?”
“第一次听说。”
陆沉川把每项都写下,没有把“一团棉花”直接按二十元抵掉。要找当年供销社价格、家中支出纸条和知情人,才能估算实际用在妻女身上的部分。
沈知夏问:“这笔为什么寄周桂芬名字?”
“那时你坐月子后很少去公社,娘来信说户口簿在她手里,代领方便。我以为附言写得足够清楚。”
“第二年我在信里请你写我的名字。”
“我没有收到那封。”
“没有收到以后,你继续寄她。”
陆沉川停笔:“是。”
他可以说自己不知道,但这一个“是”已经承认,长期默认同样是选择。
回执背面还有几行铅笔字。洗过后只能认出“建民十五”“棉花三”“余”几个字。马长顺被请来辨认,说“建民十五”很可能是当年交给木匠师傅的第一笔学艺费。
陆建民也承认,1981年冬天母亲给过师傅十五元。
“我不知道是这笔钱。”他仍用同一句解释。
“你当年可以不知道。”沈知夏道,“现在查明后,就知道该还给谁。”
“一张泡烂的纸能证明十五元就是从四十元里出?”
“不能单独证明。所以要等县里底档和师傅收款日期对照。”
陆建民原本准备骂她栽赃,听见这句反而没处发力。沈知夏不把疑点硬说成结论,也就不给他用一个漏洞推翻全部账的机会。
回执由何翠英封存,第二天一起带去县里。陆沉川把个人汇款存根也交出对应副本,两张纸的日期和金额一致,证明回执不是后来伪造。
去县里核档时,工作人员先将汇款号码、邮戳和领取章逐项比对。旧纸上“周桂芬”三个字已被水洇淡,底档签章却清楚。领取日期是汇款到达后的第二天,正好早于木匠师傅收钱三天。工作人员只出具时间与金额,不替他们认定十五元来源,三份材料仍需由调解人员综合记录。
沈知夏把每张摘录分别写明用途,不用一串冷硬数字称呼。她写“1981年冬衣药费四十元”“建民首笔学艺费十五元”。她没只写数字,旁边还写‘冬衣药费’‘建民学艺’。钱落到谁身上,账才算看得懂。
回教师宿舍后,他提出先从自己积蓄中补这四十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