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 股票回购计划
作品:《 时代巨子》受此影响,尽管在信产部及运营商正在整肃的短信业务方面受到了一些影响,相关收入略微下滑,但作为国内彩铃业务排名第一的服务商,梦龙的整体营收规模依然实现了增长。
梦龙2004年第二季度总收入38亿人民币4628万美元,较上季度增长322。
其中短信收入为9600万人民币1169万美元,较上季度下降186。
这份财报依然非常漂亮。
但林风知道,利用彩铃业务用户增长的爆发期而享受的红利期,最多还有1年的时间而已。
众人都因财报数据而感到满意的时候,林风注意到的,则是公司目前的现金储备。
截至2004年6月30日,梦龙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及短期投资总额为42亿美元,较上季度又增加了3000万美元的现金。
本来收购腾讯时梦龙也动用了部分现金,但后来通过将股份转让给风行,现金回笼,还略有收益。
梦龙的业务模式导致,它的现金流始终是正向的。
除了购买梦龙大厦中环世贸、栋的首付1亿美金需要近期支付外,林风觉得这些现金放在账上趴着,对梦龙而言并不是最优的选择梦龙并不缺钱!
开展大规模的收购,买买买当然是第一选择,比如他一直念念不忘的优视浏览器、3门户。
尤其是优视。
这是中国第一家在手机浏览器领域拥有核心技术及完整知识产权的公司。收购它,对于梦龙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布局,极为重要。
这个时候,优视的创始人梁捷、何小鹏,应该已经从亚信离职创业了。
1975年出生的梁捷和1977年出生的何小鹏都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系,毕业后也都进入了电信行业著名的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公司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分别历任技术经理、研发经理、项目经理等职。
创业前,梁捷是在亚信公司开发旗舰产品大容量电子邮件系统的技术骨干。在亚信,他和何小鹏曾参与开发出中国第一个通过千万级别性能测试的邮件系统,占据国内40以内的本公司股票。所谓特定情况是指:1避免重大损失时2向从业人员提供时3基于减资决议注销股票时4股票继承时。19年英国公司法规定,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的动机主要有:1将剩余资金返回股东2增加股票的价值3抑制股价下跌4实现资本构成的目标5防止企业被吞并6灵活运用剩余资金或作为企业证券发行战略的重要手段。就法国而言,在如下几种特定情况下允许企业回购本公司股票:1以市场调整为目的2向从业人员提供3继承4根据法院判决5实行减资。在日本,在下述几种情况下,企业亦可以回购本公司股票:1为使时价发行的股票顺利地被投资者所吸收2在接受以物抵债等情况下,为行使公司权利而必需时3在单位未满股票请求权和反对股东的股票购买请求权行使时。
关于股票回购的方式,主要有下述五种划分方法:
1、按照股票回购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两种。
场内公开收购是指上市公司把自己等同于任何潜在的投资者,委托在证券交易所有正式交易席位的证券公司,代自己按照公司股票当前市场价格回购。在国外较为成熟的股票市场上,这一种方式较为流行。据不完全统计,整个80年代,美国公司采用这一种方式回购的股票总金额为2300亿美元左右,占整个回购金额的85以上。虽然这一种方式的透明度比较高,但很难防止价格操纵和内幕交易,因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实施场内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均有严格的监管规则。场外协议收购是指股票发行公司与某一类如国家股或某几类如法人股、股投资者直接见面,通过在店头市场协商来回购股票的一种方式。协商的内容包括价格和数量的确定,以及执行时间等。很显然,这一种方式的缺陷就在于透明度比较低,有违于股市“三公”原则。
2、按照筹资方式,可分为举债回购、现金回购和混合回购。
举债回购是指企业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办法来回购本公司股票。其目的无非是防御其他公司的敌意兼并与收购。现金回购是指企业利用剩余资金来回购本公司的股票。如果企业既动用剩余资金,又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举债来回购本公司股票,称之为混合回购。
3、按照资产置换范围,划分为出售资产回购股票、利用手持债券和优先股交换回购公司普通股、债务股权置换。
债务股权置换是指公司使用同等市场价值的债券换回本公司股票。例如1986年,nrnn公司使用52美元的现金和票面价值35美元的债券交换其发行在外的每股股票,以提高公司的负债比例。
4、按照回购价格的确定方式,可分为固定价格要约回购和荷兰式拍卖回购。
前者是指企业在特定时间发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当前市场价格的价格水平,回购既定数量股票的卖出报价。为了在短时间内回购数量相对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价格回购要约。它的优点是赋予所有股东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机会,而且通常情况下公司享有在回购数量不足时取消回购计划或延长要约有效期的权力。与公开收购相比,固定价格要约回购通常被认为是更积极的信号,其原因可能是要约价格存在高出市场当前价格的溢价。但是,溢价的存在也使得固定价格回购要约的执行成本较高。
荷兰式拍卖回购首次出现于19年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购。此种方式的股票回购在回购价格确定方面给予公司更大的灵活性。在荷兰式拍卖的股票回购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购价格的范围通常较宽和计划回购的股票数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后股东进行投标,说明愿意以某一特定价格水平股东在公司指定的回购价格范围内任选出售股票的数量公司汇总所有股东提交的价格和数量,确定此次股票回购的“价格数量曲线”,并根据实际回购数量确定最终的回购价格。
5、可转让出售权回购方式。
所谓可转让出售权,是实施股票回购的公司赋予股东在一定期限内以特定价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权利。之所以称为“可转让”是因为此权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离,而且分离后可在市场上自由买卖。执行股票回购的公司向其股东发行可转让出售权,那些不愿意出售股票的股东可以单独出售该权利,从而满足了各类股东的需求。此外,因为可转让出售权的发行数量限制了股东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数量,所以这种方式还可以避免股东过度接受回购要约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