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杀人了……
作品:《 回到大明带只猪》在前几日,李浩然已经一一审理了这些人的罪行,并且是在德王府前的小广场上,李浩然也有敲打的意思在里面。这些官员士绅的罪名已经落实了,现在只是处斩而已,之所以弄到这堰头镇来,是因为这里地域开阔,可容纳不少人,且四寻阳民安抚营之一的抚字营就在这里,让百姓做个见证是李浩然的主要目的之一。
只是百姓们奇怪,等了许久,这高台上的大人也说完了,却不见有刽子手来行刑。
不过很快他们便明白了,还是有行刑的人的。李浩然脱去了身上的官袍,拔出了天子剑,对这些官吏道:“今日本官就用这圣上赐予的天子剑砍下你们的头颅,这是你们的荣幸,同时也是给其他的还不知悔改的人提个醒!”说罢李浩然便走下高台,来到了第一人身边。
正是刚才叫喊的邵博延,李浩然一边大声道:“乐陵知县邵博延,在任时贪墨舞弊,致使灾民衣食无着,现验明正身,明正典刑!”说罢李浩然举起手中宝剑砍了下去。这剑本是用来刺效果最佳,然而这是行刑,必须要砍下头颅,加之李浩然第一次杀人,难免有些失误,不幸的是,剑被骨头卡住了,可苦了受刑的邵博延,被人按着脖子,却又没被一剑斩断,嘴中发出呵呵的声音,痛苦异常。
尽管李浩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见血了,不过还是有些想吐,不过想到这些人的罪行,他又忍住了,最后还是按头的大汉把邵博延的头生生扳断,李浩然才把剑拔出来,而邵博延的头颅也落了地。
此时李浩然已经满身是血,两眼通红,其他的犯官现在只乞求李浩然能够给他们一个痛快,不要想先前那样,不然他们可就遭罪了。不知是他们的乞求起作用了还是李浩然杀的顺手了,在处决其他人的时候明显的娴熟了很多,倒让其余人得了一个痛快。
行刑完毕,尽管李浩然已经十分的疲惫,但是依旧很是亢奋,终于把这些贪官一一斩杀,他心中十分快意。李浩然并不是有“洁癖”的人,认为官员一定要清廉如水才好,相反,他认为,有作为的贪官比无作为的清官要好的多,但是这得有个度。本朝太祖制定的官员薪俸确实很低,但是这本就不是贪污的理由,更何况地方官员自有门道,以火耗一项就能得利不少,对于这些李浩然看着眼里却不会计较,然而不是什么钱都可以碰,什么原则都可以违背的,这些被砍掉的头颅中就装了太多污秽的东西,所以李浩然要亲手砍下他们!此时的百姓已经有些癫狂了,李浩然在他们的眼中也成了真正的青天。
李浩然换了一身衣服,坐在高台之上,等着那些劣绅奸商被押上来,不过这些人却不用他来行刑了,因为他们没有那个资格。一排的刽子手手起刀落,一颗颗人头被砍了下来,百姓爆发出了兴奋的呼喊声,李浩然的心中也是觉得快意。
不过没过多久,李浩然却得到了一个外号,那就是“官屠”,也不知是谁传扬开来的,反正人人都这么叫,百姓这么叫更多的是褒扬,而那些官员士也这么叫却有很复杂的情绪在里面了。
不久之后,在石州知府朱乐山奏疏说道:山东巡按李浩然在济,青二府大开杀戒,官员士绅死于其手着百余人,民间谓其为“官屠”,可见山东百姓对其何其怨恨。
李浩然还是如以往一样,没有理会,只是按自己的思路行事,因为他知道自己在这大明官场上算得上是一个小白了,与其把精力花在这些事情上面,还不如多做几件实事,时间自会证明一切。
